4月28日下午,陜西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做好2020年陜西省中考體育現場考試的最新安排。
按照《陜西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陜西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陜教基一辦〔2020〕6號)工作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經研究,現就2020年陜西省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現場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現場統一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項目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現場統一考試項目確定為:項目一(速度、爆發力)、項目二(力量)和項目三(技能)。
也就是取消原現場考試項目(耐力、心肺功能):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0米游泳(學生自選一項)。
二、實施原則
各地在堅持實事求是原則下,可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地對現場統一考試時間、計分辦法、組織方式和地點等進行靈活調整,須提前20天向社會公布具體實施方案。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完善現場統一考試醫療救治和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嚴格執行屬地疫情防控要求,扎實做好組織實施工作。針對部分地區可能出現的高溫、暴雨等極端天氣,要進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充分做好應急處置準備,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確?,F場統一考試工作平穩、順利、有序開展。
此外,今天(28日)下午,陜西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治理教育亂收費有關工作的通知》。
一、依規收取學費(保教費)。要嚴格落實有關教育收費政策,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學費(保教費)。各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各高等學校要按照陜西省教育廳對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工作的有關要求(陜教明電〔2020〕2、3號),有序組織開學復課,各級各類學校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二、合理收取住宿費。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疫情防控期間,各地各校應嚴格依照非營利原則合理收取住宿費,住宿費收取標準按月平均計算,按學年收取的以10個月為平均基數,按學期收取的以5個月為平均基數,學校應根據實際住宿時間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或學期收取的住宿費,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住宿時間,科學計算,合理清退。
三、全力做好學生資助。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各高等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陜西省教育廳對防疫期間學生資助工作的有關要求(陜教財辦〔2020〕7號),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對患病和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落實國家資助政策的基礎上,按照有關規定用好提取的學生資助資金,通過減免學費或給予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保障其正常的學習生活。
四、堅決查處教育亂收費。各級各類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亂收費。各級治理教育亂收費聯席會議要根據教育收費管理權限和屬地化管理原則,完善教育收費管理工作機制,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各級各類學校收費管理,暢通舉報渠道,加大督查力度,嚴肅查處各種教育亂收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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